“我们公司因失信处处受限,多亏你们告诉我们相关政策,修复了信用,恢复正常经营。我们一定会依法诚信纳税。”近日,钦州市某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裴先生特意向广西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工作人员表达了谢意。
钦州市某建筑工程公司被实施联合惩戒后,纳税信用等级降为D级,经营发展受到限制。广西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工作人员通过信用动态监控了解情况后,认为建筑工程公司经过整改后已经符合“黑名单”提前停止发布的条件,于是向纳税服务部门报送提前停止公布信息,帮助涉事建筑工程公司修复纳税信用,使其纳税信用等级从D级恢复到B级,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了信用保障。
近年来,广西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把帮助纳税人修复纳税信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对所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企业实施全过程动态化管理,辅导符合提前停止公布条件的企业申请信用修复,积极引导纳税人纠正失信行为。该局还与法院共同探索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促进企业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努力打造公平、优质、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宋为海 张桂林 黄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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