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政府发出通告:邕北灌区工程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建项目
10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近日印发的通告获悉,为做好南宁市邕北灌区工程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工程建设工作,禁止在南宁市邕北灌区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该通告有效期至南宁市邕北灌区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所有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作完成。
通告明确,南宁市邕北灌区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涉及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双定镇,武鸣区城厢镇、府城镇、甘圩镇、两江镇、灵马镇、陆斡镇、罗波镇、锣圩镇、宁武镇、双桥镇、太平镇、仙湖镇、朝燕林场,隆安县丁当镇、那桐镇、隆安华侨管理区,马山县林圩镇、乔利乡、周鹿镇,南宁市丁当林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贡川乡;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西农垦东风农场有限公司。
自通告公布之日起,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南宁市邕北灌区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进行一切永久性的基本建设(含新建、扩建和续建),已批准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的项目停止建设,不得改变土地地类,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实施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时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此外,通告还明确加强对南宁市邕北灌区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户籍管理,严格控制人口迁入。
据了解,南宁市邕北灌区工程连通红水河与郁江,以农业灌溉和城乡供水为主,结合南宁市水资源战略储备保障需求,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目前,该工程已列入国家支持建设壮美广西重要文件、《广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网建设规划》。(乔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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