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选购烟花爆竹要查看合格证明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1月17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产品,在严格遵守禁放、限放有关规定的同时,选购、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相关常识。
当前,我国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和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应到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销售网点购买,查看合格证明并索取购买凭证。烟花爆竹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不要购买未注明“个人燃放”字样的产品。
选购具体产品时,应选购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含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编号等基本信息齐全的产品。同时,注意选购的产品要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外观无明显变形、无损坏、无漏药。
燃放前,应了解燃放操作程序、注意事项、禁止性规定等。燃放时,选择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场地,远离山林、加油站、电网等危险源。非手持类烟花不应手持燃放;设计为放置在地面燃放的烟花,要稳定放置,不能倾斜放置;设计为插入式的烟花,应保证烟花插入牢固;燃放组合烟花要将纸箱上盖打开,注意按向上标志摆放,注意燃放方向,切勿放反。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建议使用不带明火的火源引燃,身体尽量远离产品;燃放说明中明确了观赏安全距离的,点燃后应立即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烟花爆竹发生未燃、未响等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后再做处理。燃放完毕后,务必确认火星全部熄灭并清理残留物后再离开。(记者 刘冬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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