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拿到了工钱 幸福过大年
1月29日,武宣县桐岭镇大同村的老廖和亲友欢聚一堂,共度新春佳节。他告诉记者:“年前拿到了工钱,年货都买齐了,这个年过得舒心。”
拿到这笔工钱有点费劲。2023年初,小覃接到一房地产公司的整改项目后,聘请老廖等20多名民工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房地产公司拖欠小覃工程款103万余元,里面有老廖和妻子的工钱1.76万元。
春节前,眼看工钱还是没有着落,大家有些着急,小覃向武宣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这103万元中有60万元是民工的工资,对吗?”执行法官黄成华向小覃核实该笔工程款的情况。
“对,现在临近过年了,大家都很着急。”小覃向法官诉说自己的难处。
黄成华发现,房地产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直接执行,其名下未出售的房产及商铺已经全部抵押,即使法院对其进行拍卖并成交,所得的款项也是优先划给抵押权人。但在调查其他案件过程中,黄成华发现该房地产公司在银行有一笔为了担保合同履行、保证工程质量及确保责任得到履行而缴纳的保证金,这些保证金在房地产公司售出不动产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就失去担保效力,保证金就变成房地产公司名下的财产。
黄成华立即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该公司2024年1月至12月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不动产权证数量,又到银行对该公司2024年售出的500多套不动产进行对账,逐一列出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不动产及对应失效的保证金数额,成功从该房地产公司的保证金账户扣划已失效的保证金103万余元。
“法官,我向你保证,这笔钱我先给民工们发工资,这是我的保证书。”为确保老廖等20多名民工都能拿回工钱,春节前,武宣县法院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活动,在法官的见证下,小覃把工资付给部分民工,并作出书面承诺,该笔款项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张冠年 刘任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