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下月起施行 设立八个类别 最高奖励200万元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奖励在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自治区设立广西科学技术奖,包括八个类别,分别为: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广西科学技术奖每次授奖奖项实行总量控制,总数一般不超过200项。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可以授予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三大奖)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对于取得特别重大科学发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特别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个人、组织,可以授予特等奖。
《办法》指出,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取得卓越成就的个人。青年科技奖授予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8周岁。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组织。技术发明奖授予在科学技术知识运用中作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组织。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科学技术研发、转化、合作和普及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奖授予在引进国内、国际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企业科技创新奖授予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办法》明确,广西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将适时公布广西科学技术奖奖励结果,并向获奖者颁奖。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200万元;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20万元,青年科技奖12万元;三大奖奖金数额分别为特等奖3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2万元、三等奖6万元;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奖奖金20万元;企业科技创新奖奖金100万元。(记者 韩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