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重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案损降幅排全国前列
兴业县公安局民警深入校园,向学生开展反诈宣传。 曹伟兰/摄
上思县公安局民警向辖区群众宣传反诈知识。 许玉荣/摄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事关民生福祉。近日召开的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区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区各级各部门重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得“三降两升”(警情、立案、案损同比下降,打击数、挽损数同比上升)的良好成效。2024年以来,我区进一步完善打防体系,扎实推进“打防管控建”各项工作,立案数同比下降42.8%,案损同比下降42%,案损降幅排全国前列。
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打“引流”控发案。严厉打击电话引流、短信引流和寄递引流等犯罪链条,强化建模拦截能力,查扣一大批涉诈电话卡和包裹。
盯资金挽损失。群众被骗报案后第一时间止付,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追赃挽损率实现翻番。
打“回流”防引带。全面排查“回流”人员在境外从事诈骗的犯罪事实,深挖偷渡组织者、同行人员、境外窝点情况,全力打组织、堵通道、断链条,打击回流人同比上升51.3%,有效阻止“回流”人员再次出境及引带他人出境。
打偷渡阻外溢。开展打击涉边犯罪专项行动,深化中越警务执法合作,拦截涉诈偷渡人员同比上升177%,有效斩断作案风险外溢通道。
强宣传防受骗。各地制作“有冲击力、有群众缘、有警示性”的宣防文章视频4万余篇(条),有效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提升重点领域风险防范能力。推动银行机构严格落实“三必问”(问是否认识交易对象、是否明确转款用途、是否清楚当前电诈常见手段场景),对疑似向涉诈账户转账人员进行劝阻,拦截可疑交易,防止涉诈资金转移。开展“资金链”专项整治,严查存量账户风险隐患,清理一大批高风险账号。通信管理部门严格执行电话用户入网实名制,持续清理高风险号卡。
虽然我区打击治理电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电诈犯罪还处于高位运行,仍是我区占比最高的犯罪。同时,作案手法翻新快、迭代快,手法更具隐蔽性和迷惑性,打击难度更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2月至3月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和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好法定职责,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高发态势,推动全区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下一步,我区将在依法严打、强化预防、源头管控、综合治理上下更大功夫,坚决打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攻坚战、持久战,为法治广西、平安广西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 佘鸿雁)
【案例剖析】
1 不轻易为他人转账或取现,远离洗钱犯罪
2024年2月3日,南宁市青秀区的张某在一个名为“飞机”的聊天软件上结识网友“飞静”,这位网友不仅向张某介绍了所谓的赚钱“门路”,还频繁邀请他线下聚会。不久后,“飞静”提出让张某使用个人银行卡帮其进行转账和取现,并承诺按转账金额的3%和取现金额的5%支付佣金。然而,当张某在银行柜台为他人取现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调查,张某先后帮助他人取现5次,取出的资金涉及3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非法获利1000元。事后,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切勿因眼前利益而为不法分子提现或洗钱,这样不仅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出租出借或出售,以免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2 预付款或是赃款,专盯烟酒鲜花类商户行骗
贺州市昭平县的黄女士经营着一家花店。2024年3月,她收到了一个网上订单,要求制作一束名为“有钱花”的花束——花束内需放入5200元现金,并邮寄到指定地点。对方提出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黄女士按要求提供了卡号,并很快收到了5200元。然而,在用自己的现金完成礼品制作并邮寄后,黄女士却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于是迅速报警。经警方调查,这笔转账款与外省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有关。最终,这5200元被外省公安机关依法划扣,并退还给受害人。
【警方提醒】
诈骗分子常常选择购买烟酒、鲜花礼盒、黄金等易变现商品,并要求商家提供银行卡账户以便转账。因此,商户收到的“预付款”有可能是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赃款”,成为诈骗分子的“洗钱帮凶”,不仅可能导致银行卡账户被冻结,资金也可能被划扣。商户们在收款时要仔细核实付款账号,特别是当购买人与付款账户名不符,或发现有多笔来自不同账号的转账时,应提高警惕、谨慎处理。
3 小心“线上诈骗+线下取现”新骗局
2024年11月下旬,南宁横州市一女子文某在家刷短视频时,有主播推荐一个名为“国盛通”的炒股App,称投入小额资金就能赚很多钱。文某联系主播后,对方称要使用黄金进行充值,文某便在其引导下用网上银行购买了50克黄金并寄往对方指定的地址。一段时间后,主播称文某的投资可以提现了,但需要先支付分红,文某便向指定账户转了共80000元的分红费。此后,文某接到警方的电话才意识到被诈骗,共计被骗101755元。
【警方提醒】
诈骗分子通常以有“内部渠道”“内部消息”“低风险,高回报”等邀请受害人投资理财,并诱导以现金或购买黄金等贵重物品的形式,通过快递、网约车等寄递到指定地址或安排“专员”上门领取,以规避警方打击。